各有關單位:
為落實全省非道路移動機械生態環境管控工作,提升非道路工程機械污染物排放監管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江蘇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江蘇省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污染防治條例》要求,結合我省機械設備行業實際,通知如下:
一、非道路工程機械范圍
工業企業、建設工程等場所使用的非道路移動工程機械。非道路工程機械〈包括裝載機、挖掘機、推土機、壓路機、源青攤鋪機、工程搬運車等 )。
二、工作內容
(一)強化源頭達標監管。所有生產、進口和銷售的 S60kW 以下〈含 $560kW ) 非道路工程機械及其裝用的柴油機實施非道路移動柴油機械第四階段排放標準。 非道路工程機械使用國六標準汽柴油,建立油品使用臺賬,留存購買合同和發票,鼓勵上報相關合賬。
(二)強化編碼登記管理。常態化開展非道路工程機械編碼登記工作,做到“應登盡登",實施登記、變更及注銷全流程監管,并證登記信息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省工業合作協會機械設備管理中心按各行業要求實施登記管理。
(三)強化高排放機械管理。非道路移動機械不得排放黑煙等可視污染物,排氣煙度不得超過《非道路移動柴油機械排氣煙度限值及測量方法》( GB 36886-2018 ) 規定的I[類限值。督促非道路移動機械定期進行維護檢修,并保留相關維護記錄及上報登記機械檢測及維護信息。
(四)強化非現場監管。加強非道路工程機械進出場管理,建立進出場管理臺賬,開展信息報送、備案機制。鼓勵每次進場提供檢測報告等材料;現存非道路工程機械安裝精準定位系統和遠程排放管理車載終端,并與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聯網。
(五)強化監督管理。對未進行申報登記的機械,國一及以下排放標準、排放黑煙等可視污染物、或煙氣超標的高排放非道路工程機械,對擅自拆除、閑置、改裝污染控制裝置或者破壞車載排放診斷系統、偽造、擅自刪除或者修改遠程排放管理車載終端中數據的,由生態環境部門依法責令立即停止使用,疹期未整改的處以罰款。對發現的不合格油品,及時移交有關部門。污染防治、檢測等技術問題咨詢省工協機械設備管理中心。電話025-85386018
江蘇省非道路工程機械環保調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3年4月25日